夏季出生兒童入學年齡規定“造成混亂”
報告稱,家長應該有權選擇夏季出生的兒童的入學時間。
活動人士表示,入學規定不明確,造成很多夏季在英格蘭出生的孩子或者入學拖后一年,或者過早入學。
名為“夏季出生兒童彈性入學”(Flexible School Admission for Summer Born Children)的組織表示,夏季出生的兒童入學時間變成了4歲而不是5歲。
現行法律規定,在英格蘭地區的兒童需要在自己5歲生日過后的一個學期必須開始入學接受教育。不過法律還規定,兒童也可以更早地入學。因此很多兒童在4歲的時候開始入學接受學前班教育。
教育部發言人表示,入學規定有所改動,這樣父母可以推遲孩子的入學時間,學校和地方政府必須在入學要求中清楚注明。
“夏季出生兒童彈性入學”組織在報告中指出,有證據顯示有些在夏季出生的兒童入學年齡太小而不適應,他們更有可能面臨一些社交、情緒以及學業方面的困難。
報告說,學校入學條例不夠明確,意味著很多學校和地方政府都存在誤解,并沒有嚴格按照條例執行。
學校和地方政府推出了自己的入學規定,這樣家長除了讓孩子在4歲上學前班或者5歲后的9月份上一年級之外,并不可以自主決定孩子的入學時間。
該組織表示,正在要求政府部長們讓父母更容易地選擇是否要把自己夏季出生的孩子在4歲時開始入學,或者是在他們5歲之后的那個9月份開始入學。
而且該組織還希望能讓父母可以選擇是讓自己夏季出生的子女送入學前班或者一年級。
該組織的報告說,很多夏季兒童在5歲之后入學時通常都被迫上一年級,而不是學前班,除非有特別的原因。
該組織說,家長們應該可以有權選擇讓孩子上哪個年級。
教育部發言人表示,“我們已經對入學規定做出了更改,這樣有夏季出生兒童的家長可以更有彈性,也讓他們延遲孩子的入學時間更容易。”
該發言人說,“父母應該有權讓孩子在5周歲之前進入半日班,或者在孩子5周歲時選擇是上學前班或者是一年級”,而學校和地方政府必須在入學要求中清楚注明。
(編譯:林杉 責編: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