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6月24日表決通過了修改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議案。立法會于23日中午開始就該議案進行動議。經過馬拉松式的辯論,議案在表決時獲得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贊成票,得以通過。
請看《中國日報》的報道:
The EC will transform into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when universal suffrage of the chief executive is implemented in 2017, said Secretary for Constitutional and Mainland Affairs Stephen Lam.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在2017年香港特首實行普選時,選舉委員會將轉為提名委員會。
在上面的報道中,universal suffrage就是“普選,普選權”。所謂普選權就是指所有公民不受歧視性限制,平等享有選舉權。Suffrage的意思是“選舉權,投票權”。
“普選”也可以用general election來表示。但是,general election強調的是選舉規模和范圍,多譯為“大選”,比如The United Kingdom general election of 2010(英國2010年大選);而這里的universal suffrage則更加注重選舉人權利的保障,強調的是選舉權的普及。
在進行普選之前,通常會有一個primary election(初選)。初選之后,選民會在polling day(投票日)這天在各自的electoral district(選區)投票。當然,一個人也可以abstain from voting (投棄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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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報網英語點津 陳丹妮,編輯: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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