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賽第六場的辯題是“法律全球化更能促進經濟全球化還是經濟全球化更能促進法律全球化”,正方(首都師范大學辯論隊)和反方(北京工商大學辯論隊)分別陳述了自己的觀點。
正方一辯闡述了法律全球化與經濟全球化的概念;承認雖然雙方是相互促進的,但法律全球化更能促進經濟全球化,在一開始就避免了所謂缺失性論證;然后,提出了正方最重要的破題論點:法律全球化在更多層次、更深程度上影響促進著經濟全球化的進程,而且從強勢國家、中等國家和弱勢國家三個角度全面地論證法律全球化給它們帶來的益處;緊接著又論證了經濟全球化對法律全球化的促進的局限性,有時甚至會破壞法律全球化的進程。
反方一辯首先闡述了法律是為適應經濟全球化而生的,經濟全球化的進程給法律全球化帶來飛躍,從而引出反方的重要論點:經濟全球化是法律全球化的內因和根本動力,經濟全球化是法律全球化的基礎;而后又指出經濟全球化是由內到外地推動力,而法律只是其輔助;法律全球化在促進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往往面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窘境,從而得出經濟全球化更能促進法律全球化的結論。
在自由辯論環節,正反雙方立足于本方的主要論點展開了激烈辯論,著重就誰對誰的促進作用更大、誰的促進作用效果更好、經濟貿易往來和法律在其中的規范作用等問題進行了充分論證,過程中論據豐富,論證詳盡而幽默,引起觀眾陣陣掌聲。
最后總結陳詞。反方四辯指出,該場辯論的主題是“更”字的標準之爭。然后從促進的廣度和深度兩個方面駁斥了對方的理論基礎;指出既然經濟全球化是基礎,就必然更能促進法律的全球化;又拿清政府的改革(制度先行)和新中國的改革開放(經濟先行)作對比,使對方在事實面前無法辯駁,使反方論點得到深化:經濟全球化更能促進法律全球化。正方四辯從“經濟全球化是法律全球化的內因”和對方對“更”字的解釋兩個方面對反方的理論進行了否定,正方四辯認為,經濟全球化和法律全球化互為表里,不可分割,割裂開談內外因是有所偏頗的,而且對方對“更”字的解釋體現得很少。接下來,正方沿用對方的思維,指出經濟全球化基礎不一定對法律全球化的進程有利,有時甚至造成大國主導下的法律霸權化。
外交學院基礎教學部張迅副教授對本場比賽進行了專業性的點評,在肯定雙方辯手精彩表現的同時,也就破題技巧、辯論技巧以及所引述文件的有效性問題提供了專業性的指導,令辯手們獲益匪淺。
本場賽事的獲勝方為正方:首都師范大學辯論隊。
(筆錄員:王芊)